**县**部分街道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 联系人 | 闫晓峰 | 联系电话 | 180****6834 |
| 1 | **县**部分街道亮化工程 | **** | 施工 | 469500.00(元) |
**县**部分街道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2025年8月25日第六次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决定对**县**部分街道亮化工程施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一、工程基本情况:
1、对(1)**大桥亮化维修;(2)**赋公厕亮化维修;(3)旁边小二楼至中国黄金亮化维修;(4****书店桥至寺沟桥亮化维修;(5****广场亮化维修;(6)**亮化维修;(7)****商铺亮化维修;(8****药店亮化亮化维修;(9)主街道、滨**西路路灯灯泡亮化维修;(10)****红绿灯亮化维修;(11)藏王廊桥至土司廊桥河道亮化维修;(12)盛世桥头至下所藏桥头路灯电缆维修等进行亮化维修工作。
2、招标范围:招标方案中的所有内容.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施工地点:**县**
5、资金来源:县级自筹
6、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截图。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其它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项目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机械员、材料员、造价员、安全员(由持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的人员担任)均要求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指2022年9月1日之后,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
4、中标单位在项目签署合同前(即项目成交后3日内)必须提供完整****公司资质及人员等相关证件、施工方案、工程造价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自行留存)。
注:投标文件必须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传资料一致。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网上报名请登****交易中心网**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州)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六、投标报名及投标竞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于2025年9月2日8时30分上传****交易中心网**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州)电子招投标系统网(http://www.****.cn/),投标竞价截止时间至2025年9月4日8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甘 南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上 发 布 。 ( 网 址 :http://www.****.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住建局
联系人:闫晓峰
联系电话:180****6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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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