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食用菌三链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大吉路翠屏湖二桥至三叉路口段道路工程)--二标段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E350********00256005、**食用菌三链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大吉路**湖二桥至三叉路口段道路工程)--二标段有关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2.3.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原:“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市〔2016〕226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中的10.4.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4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现更正为:“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市〔2016〕226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中的10.4.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2.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9.联系方式

原:“电话:****032990”

现更正为“电话:138****9901”

3.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

原:“履约担保形式: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银行****银行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现更正为:“履约担保形式: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银行****银行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3. 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原:

17.

10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9月12日 18:00:00

现更正为:

17.

10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9月10日 18:00:00

5.原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第2节、第3节有所缺项,详见补充通知附件。

注:当招标文件、本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9月3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