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G0321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祁门至皖赣界段工程祁门段第三批次临时施工便道、钢筋加工厂临时用地的批复

审批
安徽-黄山-祁门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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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信息分类: 主题分类: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有效性: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国土**、能源2024-03-18
****办公室2024-03-20
有效
黄自然资函〔2024〕99号
有效
****关于G0321**至**高速公路**至皖赣界段工程**段第三批次临时施工便道、****工厂临时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3-20 09:13


****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办理G0321**至**高速公路**至皖赣界段工程**段第三批次临时施工便道、****工厂临时用地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土地复垦规定》和《******厅关于印发〈**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1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因项目建设需要,同意你单位使用**县金字牌镇金字牌村、凫峰镇凫坑村、余源村土地0.5006公顷(占用耕地0.1393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0.1088公顷,不占用生态红线)作为G0321**至**高速公路**至皖赣界段工程**段第三批次临时施工便道、****工厂临时用地。

二、对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不得改变用地的批准用途,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否则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使用期限2024年3月18日至2027年3月17日止。使用期满后使用者应当在一年内恢复原地类。****规划局要落实好复垦监督责任,督促临时用地使用者按要求复垦到位。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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