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国土**、能源 | 发文日期:|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11-16 |
| 有效 | 废止日期:|
| 黄自然资函〔2022〕605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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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原国土**部令68号)、《自然**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0〕34号)等规定,我局受理了****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申请,现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用地涉及**市**县东临溪镇,建设位置位于一心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综合楼、康复中心及康养楼,总投资约0.75亿元;项目建设对地方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对象集中供养、更好地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已获得《****发改委关于****项目建议书批复》(黄发改行审〔2022〕113号),已在**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获取项目统一代码:2210-341000-04-01-477940。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该项目用地总面积2.0328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1.9642公顷(不含耕地)、建设用地0.0192公顷、未利用地0.0494公顷,该项目符合《**县东临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符合《**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项目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自然保护地。
三、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该项目总用地规模为2.0328公顷,用地总面积符合《****光荣院管理办法》中光荣院建设规划用地面积不少于20亩的要求。
四、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项目应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等相关工作。
五、其他问题的说明
项目在下一步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好与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现状建筑之间的关系,并符合周边城市景观风貌的控制要求。
六、小结
综上所述,我局同意该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 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本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有效期3年。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