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国土**、能源 | 发文日期:2023-02-07 |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2-08 |
| 有效 | 废止日期:|
| 黄自然资函〔2023〕48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国****公司****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原国土**部令68号)、《自然**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0〕34号)等规定,我局受理了****市**区**35kV输变电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申请,现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用地位于**市**区乌石镇**村,建设****电站一座,占地面积0.4102公顷,总投资约0.54亿元;该项目已在**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获取项目统一代码:2212-341000-04-01-703343。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该项目用地总面积0.4102公顷,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已委托****对该项目编制规划选址专题论证报告,并经专家评审会审查确定选址方案,符合《**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三区三线”管控要求,项目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自然保护地。
三、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该项目总用地规模为0.410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0.0270公顷)。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分别为:变电站用地面积为0.1716公顷,内部道路挡土墙等配套设施用地0.2386公顷,用地总面积和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均符合《**省电力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
四、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项目应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等相关工作。
五、其他问题的说明
项目在下一步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好与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现状建筑之间的关系,并符合周边城市景观风貌的控制要求。
六、小结
综上所述,我局同意该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 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本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有效期3年。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