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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83900W | 建设单位法人:赵兴迎 |
| 田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高新区 |
| ****开发区**南路 |
| 双百万变压器装配车间(二期)技改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21-C3821-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南路****内 |
| 经度:117.11954 纬度: 36.10232 | ****机关:****开发区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08 |
| 泰环审报告表〔2024〕K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983900W001Q |
| 2025-07-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983900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983900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21MACFMP182J | 竣工时间:2025-06-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detail.php?itemid=3981 |
| ****双百万变压器装配车间(二期)技改项目,位于**高新区****工业园内。项目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公司现有工程、在建工程厂房建设,占地面积43282.52m2,主要增加气相干燥罐、悬挂式表面处理线、喷砂房,及热压机、镂铣机、坡口机、倒角机等设备,替换淘汰老旧设备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投资100万元建设第二期,除喷砂房、绝缘车间机加工未建成外,其余设施均已经建成。 |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提升工艺220KV(不包括)等级以上电力变压器375台(仅工艺提升,不新增产能),年表面处理运输盖板122700件、拉板8640件、夹件5760件、变压器油箱及附件375组,年产绝缘件375件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投资100万元建设第二期,除喷砂房、绝缘车间机加工未建成外,其余设施均已经建成。未建成工艺均采用外协方式保证厂区内产能,厂区内产能与环评一致。 |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装配三车间**干燥罐产生的气相干燥剂废气经二级冷凝后由30m高排气筒P29、P30、P31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由于场地限制,干燥罐5产生的气相干燥剂废气主要为VOCs经二级冷凝后由27m高排气筒P29排放;干燥罐6、7产生的气相干燥剂废气主要为VOCs经二级冷凝后由27m高排气筒P30排放。装配二车间现有焊接工序进行环保措施技术改造,将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改为经滤筒除尘后经20m高排气筒P24排放。 |
| 合并干燥罐废气排气筒,调整排气筒高度;焊接烟尘处理环保升级改造,由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热压机产生的VOCs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净化设施处理后,由17m高P13排气简排放;悬挂式表面处理线喷漆、烘干废气负压收集后,依托现有喷漆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三级干式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32m高P16排气简排放;喷砂机全封闭,产生的颗粒物经滤简除尘装置处理后,由32m高P18排气简排放;项目固化炉产生的V0Cs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净化设施处理后,由17m高P20排气简排放;抛丸机全封闭,产生的颗粒物经滤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6m高P25排气简排放;危废间产生的V0Cs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P26排气简排放;装配一车间两合气相干燥罐产生的VOCs经两级冷凝处理后分别由30m高P27、P28排气简排放;装配三车间三合气相干燥罐产生的VOCs经两级冷凝处理后分别由32m高P29、P30、P31排气简排放;技改后部分现有工程木材加工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现有17m高P12排气简排放,本项目及部分现有工程木材加工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7m高P32排气简排放。部分切割下料粉尘经设备自带侧吸式除尘器处理,其余切割粉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环氧树脂打磨粉尘经侧吸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P12、P16P18、P25、P32排气简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排放速率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P12、P25、P32严格50%),P16排气简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限值要求。P13、P20、P26、P27、P28、P29、P30、P31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I时段非重点行业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甲苯浓度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限值要求,VOCs浓度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V0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2.项目废水要做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处理厂深度处理。要对各排污管道、化粪池、原料储存区、干燥罐区、生产区、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要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所有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进行隔声处理,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修;严禁使用高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下脚料、废钢丸、废钢砂、废滤简、废布袋、废滤芯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下灰、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催化剂(不新增产生量)、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桶、漆渣、废煤油、废胶渣(含废热压胶纸等)、废铅酸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要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妥善处理,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实际建设情况:分期验收,本次验收装配三车间**干燥罐产生的气相干燥剂废气主要为VOCs。干燥罐5产生的气相干燥剂废气主要为VOCs经二级冷凝后由27m高排气筒P29排放;干燥罐6、7产生的气相干燥剂废气主要为VOCs经二级冷凝后由27m高排气筒P30排放。装配二车间现有焊接工序进行环保措施技术改造,将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改为经滤筒除尘后经20m高排气筒P24排放。厂区内设置化粪池,根据检测数据可知,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各排污管道、化粪池、原料储存区、干燥罐区、生产区、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采取防渗措施,厂区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所有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进行隔声处理,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修,除了喷砂车间未建设,无废钢砂产生外,其余固体废物均已经妥善处置 |
| 干燥罐排气筒进行了合并,同时受场地限制降低了高度,对焊接工序废气处置进行了技术改造,提升了污染物处理效率,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进行环境风险应急演练,要积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降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经编制应急预案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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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201.721 | 21141.12 | 0 | 0 | 0 | 93342.841 | 21141.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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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5 | 0.7594 | 11.5131 | 0 | 0 | 1.844 | 0.759 | / |
| 2.355 | 0.0082 | 22.9964 | 0 | 0 | 2.363 | 0.008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 | 已建设 |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PH6~9无量纲、COD4mg/L、BOD5200mg/L、悬浮物(SS)360mg/L、氨氮35mg/L、动植物油100mg/L、总磷8mg/L、总氮45mg/L) |
| 1 | 二级冷凝、油水分离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Ⅱ时段“非重点行业”标准要求(VOCs≤60mg/m3,27m排气筒取值20m高标准6.0kg/h) | 已建设 | 烟囱29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5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0490kg/h,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Ⅱ时段“非重点行业”标准要求(VOCs≤60mg/m3,27m排气筒取值20m高标准6.0kg/h)。 烟囱30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7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0539kg/h,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Ⅱ时段“非重点行业”标准要求(VOCs≤60mg/m3,27m排气筒取值20m高标准6.0kg/h)。 | |
| 2 | 滤筒除尘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颗粒物10mg/m3、20m排气筒排放速率从严50%2.95kg/h) | 已建设 | 烟囱24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020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颗粒物10mg/m3、20m排气筒排放速率从严50%2.95kg/h) |
| 1 |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已建设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5~59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3~48dB(A)之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昼间≤55dB(A)) |
| 1 | 各排污管道、化粪池、原料储存区、干燥罐区、生产区、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采取防渗措施 | 已落实 |
| 1 |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下脚料、废钢丸、废钢砂、废滤简、废布袋、废滤芯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下灰、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催化剂(不新增产生量)、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桶、漆渣、废煤油、废胶渣(含废热压胶纸等)、废铅酸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要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妥善处理,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除了喷砂车间未建设,无废钢砂产生外,其余固体废物均已经妥善处置,同时新增焊接烟尘收集粉尘,收集粉尘外售综合利用。 |
| 1 | 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进行环境风险应急演练,要积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降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 | 项目已经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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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