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刚诉铁建中原工程有限公司的应诉、开庭和延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东劳人仲院**庭公字〔2025〕139号

陈永红、温华娟:

申请人张嘉玲诉被申请人陈永红、温华娟、****贸易商行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被申请人陈永红、温华娟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被申请人陈永红、温华娟送达应诉、开庭和延期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张嘉玲为本案的申请人,被申请人陈永红、温华娟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二、2025年10月29日前,被申请人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本案,陈永红、温华娟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案按相关规定应在受理之日起45天内结案,现鉴于案情复杂,故需要延期结案,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五条关于延期结案的相关规定,本庭决定将本案延期十五天审结。

五、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仲裁院**仲裁庭

2025年9月2日

附注:

1、 本庭地址:**大道571号**经济服务大楼**人****分局1楼;联系电话:0769-****9738。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李锡国,书记员:谢德康。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张嘉玲;

(2)被申请人:陈永红、温华娟、****贸易商行。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03
信息变更
关于魏刚诉铁建中原工程有限公司的应诉、开庭和延期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