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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阁南馆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区**历史文化街区09地块)幕墙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天一阁南馆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区**历史文化街区09地块)已由宁****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集团****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幕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根据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和天一阁实际需求,南****服务区、文化配套体验区、文物典藏修复区等三个功能区,****停车场等相关附属工程的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75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722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约26387.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0839.03平方米。本次招标幕墙面积约4800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区,**偃月街,****书院巷,西至**路,北至马衙街。 2.3 招标范围:天一阁南馆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区**历史文化街区09地块)幕墙工程施工。本次招标**工程造价****3578元。 2.4 施工总工期:暂定480日历天,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最后一栋实施单体后3个月内完工,具体满足发包人进度要求。 2.5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一阁南馆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区**历史文化街区09地块)幕墙工程(施工)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标书代写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团****公司 地址:**市**区**街道中**路165号107幢 联系人:胡经理 联系电话:0574-****81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高新区星**路100号华商大厦四楼 联系人:孙碧君、陈依杭、黄斌、秦元根、王皓、王灿、俞蒙蒙 联系电话:152****1615 电子邮件:****@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