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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区各相关部门:
****工信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化工重点监测点申报材料的通知》要求,****园区)组织符合申报范围和认定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严格对照《**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20〕30号)以及《****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化治〔2021〕4号)等文件规定抓紧准备申报材料,于9月12日之前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电子版)、属地政府同意申报认定报告、部门认定评审表(附件5,仅填写企业基本情况)、战略性**产业证明等材料(各4****工信局产业科。相关部门要按照《管理办法》(附件3)明确的职能分工,指导相关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区工信局将组织集中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形成认定评审意见。
联系电话:****2394,邮箱:****@163.com。
附件:1. 关于报送2025年度化工重点监测点申报材料的通知
2. **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
3. **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20〕30号)
4. ****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化治〔2021〕4号)
5. **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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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