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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厅关于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对《**县净峰镇北侧海域开放式养殖用海区块(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予以公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申请人:****政府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编制单位:守正(厦****公司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16日止。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0212
邮箱:****@163.com
地址:**市**县建设南街425号****海域海岛管理股
邮编:362100
附件:**县净峰镇北侧海域开放式养殖用海区块(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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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