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公示公告 | |
| 发布日期: | 2025-08-11 | |
| **水务局 | 文号:||
|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
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项
责任单位:**水务局
整改目标:万元GDP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等达到“十四五”目标,水**刚性约束机制基本建立,全县经济社会用水总量控制在3900万立方米以内。
二、完成情况
(一)持续深入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以来对全县99家农业取用水企业进行了专项排查,排查中发现存在无证取水和无计量设施等两方面的问题,并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分类,其中:需要办证的4家、无需办证的64家、已停产的11家、已注销的2家、空壳的14家、取用自来水的4家,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切实规范全县洗车场、酒店、宾馆取用水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2025年4月至今,县水务局组织开展洗车场、酒店、宾馆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排查整治工作。采取逐一走访的方式,重点围绕取水来源、取水许可证办理、超许可水量取水、擅自改变取水用途及有无私自凿井等方面,对全县洗车场、酒店、宾馆进行全覆盖排查。共排查洗车场31家,酒店、宾馆12家,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并同步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
(二)按照执行省级制定印发的地下水管控指标,组织编制了《**水**综合规划(2024-2035年)》(徽政发〔2025〕11号)印发各乡镇及相关单位严格落实。依法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截止目前已关闭自备井5家。
(三)为强化水**刚性约束,加强水**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推动全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落实〈****省委 ****政府关于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全面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作任务清单》(徽办函〔2025〕21号)。
以上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等联系方式,****水务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 8月22日,共 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水务局
联系电话:0939-****732
联系地址:**金徽大道统办楼10楼10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