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C区E-2-09地块文物保护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3日
采购人的**高新区C区E-2-09地块文物保护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 **高新区C区E-2-09地块文物保护项目
预算金额:¥****885.01元。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元) |
| 1 |
C****0000-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项 |
1 |
****885.01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 名称:****研究院(湖****中心)
2、 地址:**省**市**区**路**二村巷18号吧
四、 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项目的特殊性及该项目在2025年6月18日、2025年7月16日两次挂网公开招标,均仅****研究院(湖****中心)提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五、 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论证时间 |
2025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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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证地点 |
**市**区官黎坪金色家园4栋2002房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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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证意见 |
叶金楚:1、通过两次公开招标,均只有“****研究院(湖****中心)”1家公司报名,不足3家而废标;2、****交易中心于2024年12月23日对编号为****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交易,并于2025年元月9日与土地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于2026年2月8日之前开工;3、该文物保护项目正好位于该地块内,为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期履约,加之文物保护挖掘周期相对较长,时间紧迫,必须考虑文物保护项目提前入园实施。综上所述,建议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确定供应商。 彭玲莉:1、本项目经两次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均仅****研究院(湖****中心)一家供应商投标。2、本项目所在地块**高新区C区E-2-09地块,开发面积微75亩,2025年1月2日,该地块已由****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2026年2月8日前开工,根据测算本项目考古发掘有效时间约为210天(除去雨雾及无法野外作业的天气后),项目专业性强,时间紧迫,且任务重。综上所述,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杨智荣:1、该项目在2025年6月18日、2025年7月16日两次挂网公开招标,均仅****研究院(湖****中心)提交投标文件。2、该项目所在地块为**高新区C区E-2-09地块,涉及开发面积75亩,该地块2025年1月2日,已由****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2026年2月8日前开工,根据测算本项目考古发掘有效时间约为210天(除去雨雾及无法野外作业的天气后),项目专业性强,时间紧迫,且任务重。综上所述,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标书代写 田词延:鉴于两次流标,且投标方只有一家,考虑项目建设的紧迫性合考古发掘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建议经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尽可能地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田际良:1、该项目于2025年7月9日和8月7日两次公开招标,****研究院(湖****中心)一家单位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2、该项目在**市2025年重点项目“齐江新材料”地块内,2025年元月9日****受让该地块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2026年2月8日之前开工;该地块文物保护项目专业性强、技术复杂、时间紧、资质要求高,为确保“齐江新材料项目”顺利开工,及时开展考古发掘服务工作,省内符合该项目资质及相关要求的单位仅****研究院(湖****中心)一家。综上,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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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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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 田际良 |
****管理处 |
会计师 |
| 彭玲莉 |
****检察院 |
法律 |
| 叶金楚 |
****财政局 |
会计师 |
| 田词延 |
****中心 |
干部 |
| 杨智荣 |
****司法局 |
法律 |
六、 公示期限:自2025-09-03至 2025-09-1 1 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 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地址:张****开发区创业中心10栋316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91****4695
2、监督部门名称:张****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地址:**市高新区
电话:0744-****662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