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发改投审〔2025〕35号
****关于******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设备老化与工艺低效、智慧化水平缺失等问题,原则同意******管理局委托****编制的《******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县城、**镇、新江镇、铁龙镇、坝仔镇、周陂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市**县罗坑水、**、新江、铁龙、坝仔、周陂等6****处理厂及配套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更新设备共计178台套,包括更换微孔曝气系统、MBR一体化设备、潜水搅拌机、智能加药装置设备、高效沉淀池设备、潜污泵类设备、刮泥机、细格栅、叠螺机、闸阀闸板类设备、配电系统、自控系统、在线监测设备、紫外消毒设备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7029.86万元,其中:设备及安装费6169.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5.50万元(设计费190.80万元、监理费139.72万元)、预备费334.7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单位据此开展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完善项目用地、环评、安评、能评、风评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八、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要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九、请按照批准估算总投资,委托有相应资信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限额设计,并按程序将初步设计概算送我局审核。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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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中心,县统计局,县税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韶府规〔2022〕14 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规定,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项目招标事项请按上述核准的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