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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和《**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永农扶办发〔2018〕51号)的要求,《**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 (含监测对象) 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花名册(第六批)》《**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 (含监测对象) 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定额预付公示花名册(第一批)》;《**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 (含监测对象) 县外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花名册(第六批)》《**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 (含监测对象) 县外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定额预付公示花名册(第一批)》****农业农村局(乡村**局)、县劳务办审定同意。拟请将以****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为7天(9月3日-9月10日)。
附件:1.**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花名册(第六批).xlsx
2.**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定额预付公示花名册(第一批).xlsx
3.**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县外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花名册(第六批).xlsx
4.**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县外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定额预付公示花名册(第一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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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