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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市鹿**马嘿烤肉店(经营者:林光辉))
发布日期: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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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鹿**马嘿烤肉店(经营者:林光辉): 依据《**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向你店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温鹿南汇办责改通字〔2025〕第010455号),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7月21日对你店位****车站****花园2幢143室的门前通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门前通道上分别放置了一台冰柜、一张桌子及塑料椅等物品,经测量,冰柜占用面积为长2.4米,宽1.2米,计2.88平方米,桌子及塑料椅等物品占用面积长为1.1米,宽1.1米,计1.21平方米。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店自收到本通知书起一日内清理超出门经营物品。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温鹿南汇办责改通字〔2025〕第010455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pdf **** 二O二五年九月三日 经办人:高启后 林立 电话:****0221 地址:**市鹿**吴宅巷横西****中队二楼文书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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