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与传染病公共卫生疾病监测系统项目需求参数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 1 |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与传染病公共卫生疾病监测系统 |
1、拟征集供应商完成“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与院内信息系统对接”并完成测试提交测试报告,并成功申请国家验收。服务内容包含软件系统、配套硬件、部署实施、培训及售后等相关服务。2、搭配相关公卫项目报卡系统使用(含传染病报告卡、心脑血管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肿瘤疾病监测、死因监测等公卫项目) |
详见附件 |
40 |
2025年9月 |
一、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技术参数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采购方将针对质疑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
二、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或书面递交我单位,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邮件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设函;以上材料均须力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F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邮箱****@q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设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设,将作为我部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向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门将视情作出回复并将相关资料存档。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三、公示期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10日(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四、联系人:蓝先生 电话:020-****7801
监督人:胡先生 电话:020-****7015
邮箱:****@qq.com
地址:**市**区
五、附件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