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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6MA078TFR22 | 建设单位法人:董辉 |
| 王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新区 |
| **市**新区杨家泊镇高庄村瑞通路33号 |
| ****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变动)第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6-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820-N7820-环境卫生管理 |
| 建设地点: | **市**新区 杨家泊镇**物流加工区** |
| 经度:118.01558 纬度: 39.26842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11 |
|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3〕1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11-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5000 |
| 1825.7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6MA078TFR2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联合泰泽****公司 |
| ****0101MA05KTQY3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0MA06WQXD4E | 竣工时间:2024-06-1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315712.pool8-site.****.cn/dz_details.html?id=195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计日处理餐厨废弃物400吨。 在预处理车间南侧设置化验室,检测项目为来料的:MLSS、MLVSS等。在污水处理间内设置化验室,检测项目为沼液的:COD、总氮、氨氮、pH、总磷、悬浮物、色度等。 本项目以沼气发电机组为主电源,由园区中转站引入10kV电源作为发电机的启动电源,同时,作为本项目的备用电源。在预处理车间东南侧设置沼气发电机房,设置4套700kW沼气发电机。在沼气发电机房南侧设置变配电间,内置4台2000kVA变压器。 沼气缓冲装置区设置2个沼气柜,有效容积5000m3,用于沼气存储。 | 实际建设情况:设计日处理餐厨废弃物400吨。 在预处理车间南侧设置化验室,检测项目为来料的:MLSS、MLVSS等,沼液的:COD、总氮、氨氮、pH、总磷、悬浮物、色度等。 本项目以沼气发电机组为主电源,由园区中转站引入10kV电源作为发电机的启动电源,同时,作为本项目的备用电源。在预处理车间东南侧设置沼气发电机房,设置4套400kW沼气发电机。在沼气发电机房南侧设置变配电间,内置4台2000kVA变压器。 沼气缓冲装置区设置1个沼气柜,有效容积5000m3,用于沼气存储。 |
| 污水处理间内化验室未建设,相应检测项目在预处理车间南侧设置化验室开展。 4台700kW沼气发电机变更为4台400kW沼气发电机。 一阶段仅建设1个沼气柜。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餐厨废弃物预处理单元包括餐饮垃圾预处理、厨余垃圾预处理及废弃油脂预处理。餐厨垃圾预处理工艺为“涡流制浆+固液分离+高浓除砂+三相离心”。厨余垃圾预处理工艺为“涡流制浆+固液分离+高浓除砂”。废弃油脂预处理采用“接收斗受料+粗筛+加热+三相分离”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餐厨废弃物预处理单元包括餐饮垃圾预处理、厨余垃圾预处理及废弃油脂预处理。餐厨垃圾预处理工艺为“涡流制浆+固液分离+高浓除砂+三相离心”。厨余垃圾预处理工艺为“涡流制浆+固液分离+高浓除砂”。废弃油脂预处理采用“接收斗受料+粗筛+加热+三相分离”工艺。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餐厨废弃物预处理系统废气、储油罐废气、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厌氧消化系统废气经收集进入一套“静电除油+化学洗涤(碱洗)+生物滤池+化学洗涤(氧化)”装置(1#除臭系统)处理;卸料大厅整体换风废气、卸料间整体换风废气、预处理车间整体换风废气、固液分离间整体换风废气、洗车间整体换风废气经收集分别进入两套“碱洗塔+光催化氧化+次氯酸钠洗涤塔”装置(3#和 4#除臭系统)处理,上述废气由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项目**蒸汽锅炉均配置贫燃预混低氮燃烧器,蒸汽锅炉废气分别由3根25米高排气筒(DA002~DA004)达标排放;四台沼气发电机配备一套SCR脱硝装置,沼气发电机废气与氨逃逸废气一起由1根25米高排气筒 DA005达标排放;预处理车间化验室废气经收集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 项目沼液、车间设备及设施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化验室设备及器皿第三次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300立方米/天,采用“混凝沉淀+斜板沉淀+SNAD+二级混凝沉淀+传统A0工艺+MBR”处理工艺)处理后,汇合锅炉排污水、软水设备冲洗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滨****处理厂处理。**滨****处理厂建成投运前,本项目不得投运。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沾染化学试剂 )、废机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化验室废液、化验室设备与器皿一次及二次清洗废水、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产生的污水浓缩污泥回用于污泥调配,物理絮凝污泥回流至消化液暂存罐;沼渣外售园林绿化土生产厂家;****处理;油****集团****公司综合利用;废滤芯、废脱硫剂、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餐厨废弃物预处理系统废气、储油罐废气、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厌氧消化系统废气经收集进入一套“静电除油+化学洗涤(碱洗)+生物滤池+化学洗涤(氧化)”装置(1#除臭系统)处理;卸料大厅整体换风废气、卸料间整体换风废气、预处理车间整体换风废气、固液分离间整体换风废气、洗车间整体换风废气经收集分别进入两套“碱洗塔+光催化氧化+次氯酸钠洗涤塔”装置(3#和 4#除臭系统)处理,上述废气由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项目**蒸汽锅炉均配置贫燃预混低氮燃烧器,蒸汽锅炉废气分别由3根25米高排气筒(DA002~DA004)达标排放;四台沼气发电机配备一套SCR脱硝装置,沼气发电机废气与氨逃逸废气一起由1根25米高排气筒 DA005达标排放;预处理车间化验室废气经收集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 项目沼液、车间设备及设施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化验室设备及器皿第三次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300立方米/天,采用“混凝沉淀+斜板沉淀+SNAD+二级混凝沉淀+传统A0工艺+MBR”处理工艺)处理后,汇合锅炉排污水、软水设备冲洗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滨****处理厂处理。**滨****处理厂已建成投运。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分类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沾染化学试剂)、废机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化验室废液、化验室设备与器皿一次及二次清洗废水、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处置。在预处理车间内南侧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1处,建筑面积55m2,用于危险废物暂存,地面按照重点防渗设置。 沼渣暂存于固液分离车间集装箱内,委托******公司处置,用于生产绿化土;有机料渣有机料渣部分外售给**硕丰****公司处置,用于生产有机肥,部分外售给******公司用于**虻养殖;杂质经固渣挤压机挤压脱水后输送至固液分离车间集装箱内,委托**恒运****公司定期清运焚烧处置;油****集团****公司综合利用;污水浓缩污泥回用于污泥调配;物理絮凝污泥回流至沼液暂存罐;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废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立产立清,由市政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沼渣细分为沼渣及有机料渣,有机料渣用于生产有机肥及**虻养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按照报告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等措施,严禁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影响。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 强化日常管理,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根据报告书,该项目与同期建设的****公司工业级混合油项目共用 DA001排气筒及废水总排口;以上共用部分新增的污染物总量由该项目申请,责任主体均为****。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五、若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了防渗、防泄漏、防腐蚀等。厂区设置了地下水监测井。 企业已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已落实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本项目实施后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实际排放总量能够满足污染物总量要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实际排放总量能够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6.172 | 24.616 | 0 | 0 | 16.172 | 16.172 | |
| 0 | 11.094 | 75.777 | 0 | 0 | 11.094 | 11.094 | |
| 0 | 0.104 | 5.459 | 0 | 0 | 0.104 | 0.1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2.704 | 7.552 | 0 | 0 | 2.704 | 2.70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2 | 0.044 | 0 | 0 | 0.02 | 0.02 | / |
| 1 | “混凝沉淀+斜板沉淀+SNAD+二级混凝沉淀+传统AO工艺+MBR”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 “混凝沉淀+斜板沉淀+SNAD+二级混凝沉淀+传统AO工艺+MBR”污水处理站 | 监测因子:pH、SS、BOD5、CODcr、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动植物油、石油类;监测频次:每天4次,连续2天 |
| 1 | “静电除油+化学洗涤(碱洗)+生物滤池+化学洗涤(氧化)”装置(1#除臭系统);两套“碱洗塔+光催化氧化+次氯酸钠洗涤塔”装置(3#、4#除臭系统,并联,一备一用)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静电除油+化学洗涤(碱洗)+生物滤池+化学洗涤(氧化)”装置(1#除臭系统);两套“碱洗塔+光催化氧化+次氯酸钠洗涤塔”装置(3#、4#除臭系统,并联,一备一用) | 监测因子: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频次:每天3次,连续2天 | |
| 2 | 3台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 | 3台低氮燃烧器 | 监测因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气黑度;监测频次:每天3次,连续2天 | |
| 3 | SCR脱硝装置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810-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SCR脱硝装置 | 监测因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氨、烟气黑度;监测频次:每天3次,连续2天 | |
| 4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治理设施进口监测因子:TRVOC、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每天3次,监测1天;排气筒出口监测因子:TRVOC、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监测频次:每天3次,连续2天 |
| 1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监测频次:昼间2次,夜间1次,连续2天 |
| 1 | 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按照报告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等措施,严禁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影响。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 | 企业已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了防渗、防泄漏、防腐蚀等。厂区设置了地下水监测井。 |
| 1 | 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沾染化学试剂 )、废机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化验室废液、化验室设备与器皿一次及二次清洗废水、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产生的污水浓缩污泥回用于污泥调配,物理絮凝污泥回流至消化液暂存罐;沼渣外售园林绿化土生产厂家;****处理;油****集团****公司综合利用;废滤芯、废脱硫剂、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分类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沾染化学试剂)、废机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化验室废液、化验室设备与器皿一次及二次清洗废水、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处置。在预处理车间内南侧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1处,建筑面积55m2,用于危险废物暂存,地面按照重点防渗设置。 沼渣暂存于固液分离车间集装箱内,委托******公司处置,用于生产绿化土;有机料渣有机料渣部分外售给**硕丰****公司处置,用于生产有机肥,部分外售给******公司用于**虻养殖;杂质经固渣挤压机挤压脱水后输送至固液分离车间集装箱内,委托**恒运****公司定期清运焚烧处置;油****集团****公司综合利用;污水浓缩污泥回用于污泥调配;物理絮凝污泥回流至沼液暂存罐;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废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立产立清,由市政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1 | 强化日常管理,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 企业已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已落实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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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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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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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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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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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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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