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形象和品牌宣传需求,拟采取比选方式确定一家广告发布及制作服务单位,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关于游牧起源品牌**域内主要交通沿线户外擎**广告制作及发布项目。
(二)服务内容:G322 国道**至**方向 1 处; G10 高速**至**方向 1 处;G331 国道**至**方向 1 处;**区西出口擎**广告1 处。共计4处擎**广告制作及发布。
(三)委托单位:****。
(四)服务期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广告发布,广告发布期为一年。
(五)服务价格:最高限价28万元。
二、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等相关服务。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2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三、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两年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项目方案。优选“服务内容”所述主要交通沿线擎**广告点位。方案应包括设计效果图、报价明细表、时间安排、保障服务等。
(五)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六)承诺书。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七)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四、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9月6日17:00时。
报名地点:****
报名联系人:朱晓东
联系电话:189****1121
凡有意参与者,可现场提****集团4010室)或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
五、比选方式
****公司向已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发布邀请函。
(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和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如因特殊原因,比选单位不能参加现场比选评审会的,可以提交比选材料通过视频的形式进行评审。
(三)****评审组经过比选评分后,综合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如只有1家报名,由比选人与该服务机构就服务方案、价格、服务承诺、售后等方面进行洽谈、磋商后决定。
(四)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中选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项目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公司“黑名单”。
六、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详见发布的邀请函。
七、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