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925MA7B2KCB16 | 建设单位法人:潘翀 |
| 杨俊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村委会****园区长坡岭A5 |
| **县木****电站项目送出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县 |
| 经度:100.57283,100.57231,100.57403,100.57495,100.57477,100.5741,100.57223 纬度: 25.23788,25.23688,25.23324,25.22769,25.22482,25.22248,25.21748 | ****机关:****生态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27 |
| 弥环审〔2022〕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0 |
| 23.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2925MA7B2KCB1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5********204849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466480P | 竣工时间:2023-02-0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05erXd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程含1条输电线路,即木古兰110kV升压站至子园变110kV线路,起点为110kV木古兰光伏升压站110kV构架,止于110kV桐子园变110kV构架,**铁塔7基,线路单回路架设,线路长约2.4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9km,地理电缆路径长0.5km。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含1条输电线路,为木古兰110kV升压站至桐子园变110kV线路。起点为110kV木古兰光伏升压站110kV构架,止于110kV桐子园变110kV构架,线路单回路架设,线路长约2.70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77km,地埋电缆路径长0.93km。 |
| 因实施过程中用地限值。杆塔减少1基,线路增加0.3km,架空线路减少0.13km,地埋线路增加0.43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架空线路段按单回路架设,线路长2.4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1.9km,电缆路径长约0.5km, | 实际建设情况:架空线路段按单回路架设,线路长约2.70km,其中架空线路路长约1.77km,地埋电缆路径长0.93km, |
| 因实施过程中用地限值。杆塔减少1基,线路增加0.3km,架空线路减少0.13km,地埋线路增加0.43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超计划占地或越界施工,禁止捕杀野生动物,禁止乱砍滥伐;做好施工道路、临时占地、开挖边坡等的水土保持工作,设置截排水沟、挡渣墙等工程防护措施,减轻水土流失影响。开挖产生的表土规范堆放于项目区内,并用于后期的绿化覆土,施工产生的废土石方妥善回填,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集中清运处置。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易起尘物料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钻孔、开挖等采取湿法降尘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做好施工废水收集,杜绝污水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电站施工生活设施,不在现场设施工营地,电线路塔基及电缆沟浇筑产生的混凝土搅拌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过程采用低噪声设备,牵张场、跨越场尽量远离线路周边居民点,禁止夜间施工,减少设备噪声对周边居民点影响。不得在生态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施工道路、牵张场、跨越场等。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道路、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加强运行期输电线路沿线的环境管理。加强线路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保证电磁环境安全。制定项目运行期巡线管理制度及电磁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巡查和监测,加强对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噪声监测,防止电磁辐射、声超标,发现电磁环境超标应立即采****生态环境局**分局报告。建设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汇报,划定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在保护范围内应禁止规划**住房等敏感建筑物。 | 实际建设情况:未超计划占地或越界施工,未捕杀野生动物,未乱砍滥伐;施工道路、临时占地、开挖边坡设置截排水沟、挡渣墙等工程防护措施,减轻水土流失影响。开挖产生的表土规范堆放于项目区内,已经用于后期的绿化覆土,施工产生的废土石方妥善回填,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集中清运处置。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易起尘物料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钻孔、开挖等采取湿法降尘措施。施工废水收集,污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电站施工生活设施,不在现场设施工营地,电线路塔基及电缆沟浇筑产生的混凝土搅拌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过程采用低噪声设备,牵张场、跨越场远离线路周边居民点,未夜间施工,减少设备噪声对周边居民点影响。未在生态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施工道路、牵张场、跨越场等。施工结束后,对施工道路、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进行清理,进行植被恢复工作,植被恢复效果良好。设置人员进行线路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保证电磁环境安全。定期进行巡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达标。项目已经设置架空集电线路和地埋集电线路标志。将项目路径向相关部门汇报,划定电力设施保护范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若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以及生态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另行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以及生态保护措施等未发生重大变动,不需要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五年内开工,不需要重新审核。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架空线路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 | 架空线路 | 架空线路及线路敏感点昼间噪声值为39~54dB(A),夜间噪声值为37~43dB(A),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限值(昼间55dB(A),夜间45dB(A))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超计划占地或越界施工,禁止捕杀野生动物,禁止乱砍滥伐;做好施工道路、临时占地、开挖边坡等的水土保持工作,设置截排水沟、挡渣墙等工程防护措施,减轻水土流失影响。开挖产生的表土规范堆放于项目区内,并用于后期的绿化覆土,施工产生的废土石方妥善回填,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集中清运处置。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易起尘物料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钻孔、开挖等采取湿法降尘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做好施工废水收集,杜绝污水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电站施工生活设施,不在现场设施工营地,电线路塔基及电缆沟浇筑产生的混凝土搅拌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过程采用低噪声设备,牵张场、跨越场尽量远离线路周边居民点,禁止夜间施工,减少设备噪声对周边居民点影响。不得在生态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施工道路、牵张场、跨越场等。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道路、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未超计划占地或越界施工,未捕杀野生动物,未乱砍滥伐;施工道路、临时占地、开挖边坡设置截排水沟、挡渣墙等工程防护措施,减轻水土流失影响。开挖产生的表土规范堆放于项目区内,已经用于后期的绿化覆土,施工产生的废土石方妥善回填,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集中清运处置。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易起尘物料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钻孔、开挖等采取湿法降尘措施。施工废水收集,污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电站施工生活设施,不在现场设施工营地,电线路塔基及电缆沟浇筑产生的混凝土搅拌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过程采用低噪声设备,牵张场、跨越场远离线路周边居民点,未夜间施工,减少设备噪声对周边居民点影响。未在生态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施工道路、牵张场、跨越场等。施工结束后,对施工道路、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进行清理,进行植被恢复工作,植被恢复效果良好。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若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以及生态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另行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以及生态保护措施等未发生重大变动,不需要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五年内开工,不需要重新审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