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浙江桑莎洁具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卫生洁具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台州-玉环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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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发文日期: 2025-09-04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环评受理公示 文件编号:

关于拟对****年产150万套卫生洁具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5-09-04 08:30

发布时间:2025-09-04 08:30

关于拟对****年产150万套卫生洁具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建示[2025]1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年产150万套卫生洁具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年产150万套卫生洁具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刘君明

环评机构

******公司

详细地址

**市科技产业功能区楚门片区(吴家)

建设性质



投 资

600万元

建设地点

**市科技产业功能区楚门片区(吴家)

占地面积

1000m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市科技产业功能区楚门片区(吴家),租用玉****公司的部分厂房,租用一幢厂房的用地面积为1000m2,1~2层和4~7层,共租用6层,3层为其他企业租用。本项目产品及规模为年产150万套卫生洁具,涉及的生产工艺为机加工、抛光、清洗、喷塑、喷漆、烘干、试压等。

公众参与情况

无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对策要求进行治理,及时将“三废”处理情况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项目厂界东面279m处为吴家村居民点、东南面293m****幼儿园、东南面307m处为吴家村居民点、东北面392m处为吴家村居民点。下载

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

(1)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喷塑废气、喷塑固化废气、喷漆及流平固化废气、抛光废气,手工擦拭废气。

(2)废水:清洗废水、喷漆废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

(3)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干式机加工边角料、集尘灰、废抹布、纯水制备系统废物、漆渣、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靶材、废蒸发舟和生活垃圾。

(4)噪声: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1、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清洗废水、喷漆废水、喷淋废水经车间收集后委托****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各自自带的管道收集后通过4根30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高空排放;喷塑粉尘经喷塑台自带的滤筒回收系统(其作用相当于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30m高排气筒(DA005、DA006)高空排放;喷塑固化废气收集后通过2根30m高排气筒(DA007、DA008)高空排放;喷漆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装置+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抛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的排气筒(DA010)高空排放;手工擦拭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3、本项目干式机加工边角料、集尘灰、纯水制备系统废物、废靶材、废蒸发舟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企业需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废抹布、漆渣、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渗、防漏、防腐,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文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账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处理。

4、企业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合理布置车间布局;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在进行生产时关闭门窗,夜间不生产。

一、公告时间:( 2025年9月4日 ~ 2025年9月11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163.com

电话:****0599 传真:****0599

通信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5年9月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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