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9月04日)

审批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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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5-09-04

发布机构

****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环境局****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9月04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心实验室改建工程



**省**市**县丹西街道**河路6号


****


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10日,主要从事水质检测服务,企业拟投资1200万元,租赁位于**县丹西街道**河路6号闲置厂房,****检测中心实验室改建工程,企业拟****实验室标准重新划分各核心功能模块,包括厂房全面装修、功能重置、设备安装及布局调整。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实验室废气1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2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3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4经活性炭吸附+碱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其他废水经中和调节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一起经DW001****中心****处理厂。

3、噪声

1)选购低噪声型设备,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合理布局。2)对部分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措施。

3)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4、固废

废滤芯及废渗透膜、废培养基、普通废包装材料等外售综合利用,实验室废液、废弃样品、废试剂瓶、废实验材料、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04日至2025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3520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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