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发放2025年8月份低保金、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低保电费补贴及特困供养金的通知

其他-其他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关于发放2025年8月份低保金、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低保电费补贴及特困供养金的通知
时间:2025-08-11 11:43 阅读人数:1

各镇****办公室:

为切实保障我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现发放2025年8月份低保金、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低保电费补贴及特困供养金共计****435.65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

(一)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940元,资金采取差额补助方式发放。

(二)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从低保对象本人满8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发放。

****物价局、****民政厅、****公司《关于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商〔2012〕254号)精神,对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每户每月安排15千瓦时的免费电量,即每户每月电费补贴7.47元。

(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护理需求进行分类救助,资金采用全额补助方式发放。其中,分散供养的对象,全自理每人每月1442元、半护理每人每月1771元、全护理每人每月2320元;机构集中供养的对象,全自理每人每月2162元、半护理每人每月2656元、全护理每人每月3479元。

二、发放对象及资金

(一)根据《****民政厅关于印发〈**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民救〔2021〕128号)、《****政府关于印发〈**市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狮政综〔2020〕27号)等文件精神,经镇(街道)审核确认备案,2025年8月份低保对象1195户1863人,需发放低保金****324元(详见附件1)。

(二)根据《****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15〕70号),2025年8月份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20人,需发放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2000元(详见附件2)。

****物价局、****民政厅、****公司《关于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商〔2012〕254号),2025年8月份电费补贴发放对象:**市2025年8月登记在册的低保户1195户,每户电费补贴7.47元,需发放电费补贴8926.65元。

(四)根据《****民政厅关于印发〈**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民救〔2021〕127号)、《****政府关于印发〈**市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狮政综〔2020〕27号)等文件精神,经镇(街道)审核确认备案,2025年8月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19人,需发放供养金198473元(详见附件4);集中供养特困人员83人,需发放供养金265712元(详见附件5)。

三、工作要求

(一)低保金、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民政局通过乡村**(扶贫**)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直接发放到对象账户;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资金,由市民政局通过乡村**(扶贫**)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直接拨付所在机构统一用于供养服务开支;****民政局采用社会化发放方式直接拨付到对象账号。

(二)各镇(街道)要切实掌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动态,及时上报调整,确保低保、特困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1.**市2025年8月份低保金分配表

2.**市2025年8月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分配表

3.**市2025年8月份低保电费补贴资金分配表

4.**市2025年8月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资金分配表

5.**市2025年8月份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资金分配表

****

2025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04
其他公告
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发放2025年8月份低保金、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低保电费补贴及特困供养金的通知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