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度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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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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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年度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4日 08:57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及《****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文件要求,现就报送2025年度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本职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的,参加职称申报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三)高层次人才、博士后、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专精特新举荐制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四)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的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可以申报改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五)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2025年度碳纤维复合材料专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严格按省人社厅相关要求执行。

1.申报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职称所要求具备的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岗位职责等条件,按照《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附件6)执行。

2.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复合型人才、高技能人才、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程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4.申报碳纤维复合材料的职称评审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书自愿提交。

5.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需要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并在申报职称评审时提供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职称申报系统”可自动从“**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6.对于**市内的人员申报,可适用“企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

三、申报推荐要求及审查、审核责任

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采取网络化申报方式,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均须登录“**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信息填报、审查审核、信息呈报等,具体操作可参考《**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填报指南》(附件5)。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平台,可线下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对使用平台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登录方式1:https://117.****.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登录方式 2:******保障厅官网—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严禁他人代签。

申报人员负责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在相应位置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填报指南》(附件5)。

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除申报材料外,需同时提供《**省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对照表》(附件9),职称申报人签字,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在申报系统上传至“上传其他附件”板块。

“专精特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除以上材料外,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详见附件7):①举荐报告,经举荐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举荐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举荐人在企业连续参保6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在企业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③申报人工作经历证明。

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除以上材料外,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详见附件8):①破格申报推荐表(A4纸正反面打印),经用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②两名推荐人身份证、正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破格申报同意推荐书。

(二)用人单位审核

落实用人单位审查材料的主体责任,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要按“六公开”要求组织民主评议推荐,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人数较少的单位,可由主管****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从业行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提交《****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3)。民主评议推荐办法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主管部****事业单位申报推荐的审核监督。非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4)。推荐2人及以上的,单位须进行推荐排序。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和上报

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呈报部门呈报

1.**市内申报,由各****保障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呈报。

2.**市外申报,****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单位)呈报。

呈报部门通过“**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上报时,按高级(含正高)、中级、初****委员会建立申报路径,评审委员会网上用户名分别为“****开发区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委员会”“****开发区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委员会”和“****开发区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委员会”。

****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收到呈报部门通过系统报送的职称申报材料后,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及时退回;对需要完善和补充的,注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员收到退回数据后,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当前状态”栏目显示“申报结束”****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受理****委员会统一评审。

(六)送交纸质材料和评审费

1.****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的申报人员,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5份,复印件一式5份,A3纸型,双面打印)由本人签字承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签字盖章,用人单位需从系统导出《申报人员花名册》(需加盖呈报部门公章),由用人单位(或呈报部门)送交****开发区科****服务中心(**市临港区**路5-2号管委3号办公楼9楼910****中心),联系电话:0631-****837。

2.缴费可采用网络缴费的形式。专业技术人员将评审费缴至单位职称工作负责人,职称工作负责人需要关注“**财政”公众号,待与******办公室取得联系并获取缴款编号后,在公众号微服务模块中的“非税缴费”进行缴费。缴费联系电话:0631-****815。

《**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可通过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快递(寄付)方式寄送,寄件人对送达时间和材料安全负责。

纸质材****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通过后一周内。

3.收费标准:****物价局、****财政厅、******保障厅《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4号)要求,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级)评审的收取评审费每人次360元,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的收取评审费每人次160元,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收取评审费每人次100元。

四、评审结果核准公布及发证

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开发区官网”-“公告公示”栏目(http://www.****.cn/col/col35590/index.html)和“**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结果公示”栏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程序核准备案、行文公布。

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对评审通过人员,将返回盖章后的《**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档案。需寄送的,****委员会办事机构(到付方式)。《**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得涂改,也不得手动标注任何标记。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回《**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材料报送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单位和主管部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按期申报。申报材料一经审核通过,不再受理补报信息;一律不受理各种获奖证明、用稿证明。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单位、主管部门等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按照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单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严格申报程序和申报纪律,要对照申报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审查关,确保申报工作规范有序。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中的信访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信访规定,按属地管理和职称分级管理责任机制,认真及时稳妥办理信访事项。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建立职称诚信制度。按照《**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信用状况不良的个人、单位或组织,将在行政监管、行政便利、财政资金申请等方面给予一定限制和惩戒。

六、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委员会办事机构网上受理材料时间为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30日,缴费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月30日(国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寄送)地点:****开发区**路5-2号管委3号办公楼科技创新局9楼910****中心。

联系电话:0631-****837

电子邮箱:****@163.com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附件:1: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xls

2: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doc

3:****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docx

4: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doc

5:**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填报指南.docx

6: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pdf

7:“专精特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举荐报告(模板)、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

8:破格申报同意推荐书(模板).docx

9:《**省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对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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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4日

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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