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商公告
****(下称 中****公司 )拥有对**至晟****公司等7户企业债权,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招商。
一、债权基本情况
****银行****分行(下称 ****分行 )与中****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分行将其对下列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等从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公司。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欠息 | 费用债权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信息 |
| 1 | **至晟****公司 | 2,648.19 | 149.07 | 17.78 | 朱月华 | 1.******公司名下位于**市**区**一路20号3302号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348.3906平方米; 2.广****公司持有的**至晟****公司的数额为12,000万元的股权; 3.******公司持有的**至晟****公司的数额为3,000万元的股权; 4.******公司名下2024年4月1日至2030年4月1日的租金及管理费收入 |
| 2 | ******公司 | 1,550.36 | 78.56 | 14.51 | 谢玉强、汪培培、邢孟远 | 谢玉强、汪培培名下位于**市**区览秀中街2号1203房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142.8256平方米 |
| 3 | ******公司 | 1,300.00 | 53.59 | 10.24 | 卢和丰、李小春 | 卢山名下位于**市**区新敦路60号2201房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327.2133平方米 |
| 4 | **美****公司 | 1,893.00 | 94.65 | 10.35 | **广****公司、**元****公司、林叶菊、****公司、陈亚冰、黄格格、陈建锋 | 1.**广****公司名下位于**市**区花地大道南136号地下2层的124个车位; 2.**元****公司名下位于**市**区泰福中二街6号101房(建筑面积567.12平方米)、102房(建筑面积41.11平方米)的两处房产,住宅; 3.**元****公司名下位于**市**区泰福大街32号101房(建筑面积673.6平方米)、102房(建筑面积673.6平方米)的两处房产,住宅; 4.林叶菊名下位于**市**区**西路光辉街38号1101房的房产,住宅,二顺位抵押,建筑面积248.93平方米 |
| 5 | ******公司 | 14,862.26 | 297.08 | - | ******公司、****公司 | 1.**市金****公司名下位于**市**区现代一街29号至39号(单)、工业大道北88号209房,商业用房,建筑面积9,518.01平方米; 2.**市金****公司所有的位于**市**区现代一街29号至39号(单)、工业大道北88号209的房产/商铺,自2023年8月21日至2033年8月21日出租所产生的租金收入 |
| 6 | ******公司 | 2,300.00 | 46.59 | - | ******公司 | **市金****公司名下位于**市**区现代一街29号至39号(单)、工业大道北88号209房,商业用房,建筑面积9,518.01平方米,第二顺位抵押 |
| 7 | ******公司 | 2,700.00 | 54.69 | - | ******公司 | **市金****公司名下位于**市**区现代一街29号至39号(单)、工业大道北88号209房,商业用房,建筑面积9,518.01平方米,第三顺位抵押 |
| 注:1.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5月26日的债权金额,其中欠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权本金余额、欠息金额、费用债权金额为仅供参考的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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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条件
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一次性付款,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处置方式
拟采取公开转让方式处置。
五、风险提示
本交易项下的债权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中****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六、其他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中****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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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市**区马场路庆亿街3****中心B座10楼
联系人:郭先生、黄先生
电话:020-****2405、****313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4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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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