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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展免陪照护服务工作项目,因中标第一候选人 **** 放弃此次中标资格。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经2025年9月1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顺延第二名为中标方,根据评审结果现公布如下:
中标结果:
中标人:**护您好****公司
得分:97.93
报价:1对1:260元/天;1对2:120元/天;1对多:95元/天。
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如果有质疑的,请****医院纪检(监察)部提交法人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电话:0710-****639,逾期不予受理,特此公告。
**** ****医院)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