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泸水市易地搬迁怒江新城片区供水工程竣工决算情况的审计公示

审批
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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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计**市易地搬迁怒江**片区供水工程竣工决算情况的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9月8日起,****水利局负责实施建设的**市易地搬迁怒江**片区供水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市易地搬迁怒江**片区供水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5年9月8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32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查志龙(行政执法证编号:****)

审计组主审:胡荣梅(行政执法证编号:251****6022)

审计组成员:李冬梅(行政执法证编号:251****6010)、杨云桂(注册会计师)、沈兴杰(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等7人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胡荣梅 139****8781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水利局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办公地点:市****财政局****办公室

邮 编:673199

监督电话:0886-****215

供稿:胡荣梅 初审:密伟祥

复审:查志龙 终审:韩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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