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2024年-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追加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示范区2024年-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追加工程)监理,项目编号:****001003,最高限价:费率1%,招标人:****,委托****进行招标代理。本项目于2025年09月02日8:30在****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综合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
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一览表(公示)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锐信工程****公司 | **宇龙****公司 | |
| 预中标费率(%) | 0.98 | 1.0 | 0.99 | |
| 监理周期 | 同本项目施工工期 | 同本项目施工工期 | 同本项目施工工期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 符合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 符合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 |
| 财务状况 | 良好 | 良好 | 良好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李祯祥 | 杨顺斌 | 邬润厚 |
| 证书名称 | 水利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水利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水利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
| 注册编号 | ****014693 | ****001645 | ****014454 | |
| 信用 | 良好 | 良好 | 良好 | |
| 惩罚 | 无 | 无 | 无 | |
| 最终得分 | 89.38 | 87.89 | 87.3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二、商务统计情况
| 项目 投标人 | 业绩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体系认证 |
| **** | 1.2023年**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监理第六标段 2.**区哈林格尔镇东片集中供水保障工程监理 3.2021年**科右前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4.2022年****县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 5.2023年**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第三标段 6.2024****示范区、五一种畜场、****繁殖场和哈毕日嘎镇1.7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7.**市**河县**镇**河(王三窑大桥段)治理工程监理 | 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 | 满足 | 齐全 |
| **锐信工程****公司 | 1.2025-93、**2024年盐碱地等耕地后备**利用建设项目监理 2.2025-45、****2024年大豆单产提升工程一至三标段监理 3.****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一至二标段监理 4.2023年科右前旗“EPC+0”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 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 | 满足 | 齐全 |
| **宇龙****公司 | 1.**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河套灌区**灌域渠系工程(国管部分)监理第三标段 2.**敖勒召其镇地下水超采(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3.**木凯淖尔镇一居委供水保障工程 4.**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旧管网改造项目(白脑包项目区)监理标段 5.**木凯淖尔镇区供水保障工程 6.**国家****示范区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 | 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 | 满足 | 齐全 |
三、否决投标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 | 否决理由 |
| 1 | ****集团****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3(4)条款 |
| 2 | ****公司 | 没有提供《****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2022年、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D级证明材料,不符合2.1.2 的要求 |
| 注:"×"代表否决 | ||
四、评委打分情况
评委打分情况及汇总表(公示)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排名 |
| **** | 34.48 | 15 | 39.9 | 89.38 | 1 |
| **锐信工程****公司 | 32.99 | 15 | 39.9 | 87.98 | 2 |
| **宇龙****公司 | 32.3 | 15 | 40.00 | 87.3 | 3 |
| **兴咸****公司 | 28.67 | 15 | 40.00 | 83.67 | 4 |
| **建东****公司 | 28.35 | 15 | 39.8 | 83.15 | 5 |
| **江龙****公司 | 29.03 | 15 | 39.9 | 79.93 | 6 |
公示时间从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06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正文部分第8.5条投诉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彩色扫描件。
招标人:****
地址:阿拉****示范区
联系人:严伟
联系电话:139****5519
监督单位:****
地址:阿拉****示范区
联系电话:0483-****1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三环中路39号院24号楼24层2803-1房
联系人:王舒
电 话:136****9573
2025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