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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局对********集团)2023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出资人100%控股。2021年3****集团改制整合后,拥有9****公司和1****公司,截至2023年末,房产集团资产总额432,652.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房产集团优化了内部管理结构,****公司运营管理水平,内控制度执行基本有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办公楼1361.78㎡未记入财务账,形成账外资产。
(二)账面反映的5辆车账实不符。
(三)办公楼601.92㎡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四)投入使用的资产管理系统29.8万元未发挥经济效益。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卡片账登记不明晰。
****集团直管公房产权不明晰,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集团****公司多计成本费用135.71万元。
****集团****公司、****公司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且存在多头挂账现象。
****集团****公司财产清查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房产集团正在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和时限、建立整改台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检查,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