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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2017〕9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县门旦峡**石灰岩东矿段沟东—10勘探线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71-****342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1.******公司**县门旦峡**石灰岩东矿段沟东—10勘探线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
2. ******公司**县门旦峡**石灰岩东矿段沟东—10勘探线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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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