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拟征收坡心镇郁头鹅、牛六架、潭莲、**、**、山寮、排河村委会属下相关村集体的土地。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村委会百仔车第一、百仔车第二、中间、车仔田第二、车仔田第三、车仔田第六、下陂第一、下陂第二、后坡城第一、后坡城第二、后坡城第三、唐尧山第一、唐尧山第二、唐尧山第三、村仔、排岭第二、排岭第三、众车、望头塘第一、望头塘第二、望头塘第三、******社,****联合社;****村委会田头屋、车简竹、**、岭仔第一、岭仔第二、田中间第一、******社;潭莲村委会园村仔、北斗、上坡第一、上坡第二、车仔尾、田中间、潭莲14队、潭莲15一组、潭莲15二组、渡头、公仔车、潭碧第一、******社;**村委会石屋第一、石屋第二、力竹车、坡仔、沟仔、梅花、新车、溪头、王道车、******社;**村委会至德车、赖村第一、赖村第二、赖村第三、袂制第一、袂制第二、袂制第三、袂制第四、袂制第五、车头顶、田头第一、田头第二、下坡第一、下坡第二、下坡第三、下坡第四、北斗村、杨屋村、岭仔、******社,******社;山寮村委会河包、河美、大村、山寮圩、下灶车、山寮、门口车、******社;排河村委会禾场坡、香山车、排河、福坡、鸡啼岭、******社。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坡心镇郁头鹅、牛六架、潭莲、**、**、山寮、排河村委会区域内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具体征地范围以测量放线的边界范围为准)。
三、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面积:约180.8075亩。
五、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政府茂府通〔2024〕2号文执行(见下表)。
单位:元/亩
| 地类 |
合计 |
其中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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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
青苗(鱼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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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 田 |
87900 |
34400 |
515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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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旱 地 |
87900 |
34400 |
51500 |
2000 |
|
| 鱼虾塘 |
89500 |
34400 |
51500 |
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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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 地 |
85900 |
34400 |
51500 |
按实际作物计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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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 地 |
87900 |
34400 |
515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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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用地 |
85900 |
34400 |
51500 |
参照农用地标准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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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利用地 |
85900 |
34400 |
51500 |
参照农用地标准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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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七、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以及本预公告发布之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八、本预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专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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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