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第三方质量安全评估服务项目;
3.首次发出日期:2025年08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中关于最高限价及暗标事宜。
2.更正内容:
(1)针对采购文件第三章及第七章中单项最高限价,做出如下修改:标书代写
| 序号 |
业务类型 |
人员配置 |
服务频率 |
预计测评次数 |
单项最高限价 (元/项目﹒次) |
| 1 |
土建过程 |
4人/组 |
结合项目每季度进行 |
20 |
11000.00 |
| 2 |
精装过程 |
3人/组 |
结合项目每双月进行 |
13 |
9000.00 |
| 3 |
交付评估 |
5人/组 |
每批次交付前1次 |
4 |
12000.00 |
| 4 |
安全专项评估 |
2人/组 |
结合项目每季度1次 |
23 |
6600.00 |
| 5 |
幕墙专项评估 |
2人/组 |
结合每项目进度(2次) |
8 |
6700.00 |
| 6 |
景观专项评估 |
2人/组 |
结合每项目进度(1次) |
4 |
6700.00 |
(2)原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2万元,现予以更正为61.72万元。
(3)针对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中技术标为暗标的评审要求,现技术标编制加以明确,要求如下:标书代写
暗标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具体格式为:纸张大小为A4,宋体,字号小四,行距为固定值21磅,不得出现彩色字体,倾斜文字,无需胶装,用订书机装订即可,封面以空白页为准,无需写正副本,一式三份。否则技术标不予评审。
(4)针对采购文件第二章第十三条“现场述标”,现予以明确下述内容:标书代写
述标方式以现场书面作答为准。供应商的拟派评估组长现场针对评委就采购文件第四章第五条评审细则表内序号一“技术标(暗标)30分”下的第3点的详细评分标准中的内容而提出的问题,现场进行书面答辩,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标书代写
3.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条款按原采购文件执行。标书代写
2.本更正公告和采购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3.更正公告作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更正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崇文路1****广场1幢16楼
联系人:方先生;电话:151****134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珍珠南路2号23幢1单元1601室;
联系人:钱工;联系电话:178****1507。
3.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