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鸿建材水泥制品厂房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审批
湖南-娄底-涟源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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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品厂房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制品厂房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9-04 09:46

1.项目名称:****制品厂房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市白马镇邹家村五组

3.建设单位: ****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5.项目概况:****制品厂房建设项目位于**市白马镇邹家村五组,属于**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产厂房)、公用辅助工程(办公区、供电、供水)、储运工程(车辆运输、原料堆场、产品堆场)、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建设一条水泥制品生产线,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3%。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大气污染影响分析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其次为施工机械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

(1)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的前期阶段,如场地平整、土方运输车辆等。此外砂石、水泥等散体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场等作业会引起扬尘,产尘点较多,排放量受到施工期面积、施工水平、施工强度和土壤类型、气候条件等多因素影响。

(2)施工机械废气与运输车辆尾气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燃油设备(如推土机等)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具有分散、流动的特点,主要特征污染物为CO、NO2、SO2和烃类等,多为间断性排放。

(3)防治措施

为避免项目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按照**省住建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100%”措施;减轻扬尘的污染程度,缩小扬尘的影响范围。措施如下:

应做到施工现场100%围挡、物料100%覆盖、土方开挖等100%湿法作业、工地道路100%硬化、出入车辆100%清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①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防尘降尘设施、装置等措施,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封闭施工现场的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一般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

②落实建筑垃圾消纳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

③强化施工场地等防尘降尘管理,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当按照规定作硬化处理,其他裸露的场地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绿化等措施。

④严格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管理,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按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严禁露天放置。

⑤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

二、施工期水污染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以及暴雨时的地表径流。

施工废水: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带有油污的冷却及洗涤用水;施工现场清洗废水。本项目的施工废水量约0.5m3/d,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后回用洒水降尘等工序,不外排。

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为当地工人,不在施工现场食宿。参照《**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3/T388-2020)施工工人用水以80L/人.d,施工人员10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8m3/d,排放量按80%计,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64m3/d,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周边农户施肥;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施工地表径流: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废水产生较少,雨季施工地表径流会冲刷浮土、建筑砂石、垃圾、弃土等,此时不但会夹带大量泥沙,还会携带水泥、油类等各种污染物,排水过程中产生的沉积物如果不经处理便进入环境中,会引起水体污染。

结合项目营运期场区集排水设计,在道路、值班室修建集水沟渠收集场内地表径流水,设置临时性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当工程建设完毕后,推平沉淀池。

三、施工期噪声污染影响分析

(1)施工机械噪声

施工用机械设备有:挖掘机、混凝土震捣器、装载机、夯土机以及运送建材、载重汽车等,均系强噪声源,主要施工机械产噪强度80~90dB(A)。

施工机械噪声由各类机械设备所造成,由于施工机械种类繁多,不同的施工阶段需要不同的机械设备,因此随着施工进入不同阶段,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也有所不同。

(2)运输车辆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属于交通噪声,车辆行驶时轮胎与路面之间的摩擦碰撞、车辆自身零部件的运转以及偶发的驾驶员行为(如鸣笛、刹车等)都是产生噪声的原因,其噪声级一般为80~90dB(A)。

(3)施工作业噪声

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是指施工过程中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其大声几率与施工管理及操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密切相关。

(4)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引起,项目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是控制噪声源源强和控制噪声的持续时间;本项目施工期噪声防治具体措施如下:

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在22:00~06:00期间施工。

②尽可能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动工具;

③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波遮挡物;

④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尽可能减少车辆鸣笛,并降低车辆速度;

⑤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为高噪声源附近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或耳罩。

四、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影响分析

(1)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人员及工地管理人员约10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产生量为5kg/d。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2)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分类管理,能综合利用的统一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指定地方处理,施工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3****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制品厂房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10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环境局**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30;0738—****010(传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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