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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焦办〔2021〕37号)文件精神,******公司等7家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补贴标准按照豫人社规〔2022〕2号和焦人社〔2022〕16 号文件规定进行补贴。4家评价机构补贴信息如下:
1.**市****学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我局认定439人符合补贴条件,按照补贴标准规定,拟向******公司补贴资金47600元。
2.****中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我局认定697人符合补贴条件,按照补贴标准规定,****培训中心补贴资金120320元。
3.******学校有限公司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我局认定261人符合补贴条件,按照补贴标准规定,拟向******学校有限公司补贴资金56880元。
4.******学校有限公司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我局认定432人符合补贴条件,按照补贴标准规定,拟向******学校有限公司补贴资金43200元。
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4日至9月10日,请予以监督。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391)****787,如实反映或署真实姓名来信反映(以邮戳时间为准)。
来信地址:**高新区人社局501室
****学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xls(1).xls
-******学校有限公司---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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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