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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9-04
| 项目名称 | 滨河大道至**山大中修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翟镇、泉沟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3144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马强 |
| 联系人 | 陈宁 | 联系电话 | 137****9595 |
| 项目投资(万元) | 6179.34 | 环保投资(万元) | 18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路线全长13.836公里,其中11.4公里为路面大修,2.436公里为路面中修。路基土石方76601立方米;路基路面排水27660米;路面349.226千平方米;全线共设置中桥2座,小桥2座,涵洞30道,平面交叉76处。本项目全路段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9.5米,路面宽8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50,路基、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2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0g;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按相关规定执行。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固体废弃物按规定分类存放,按要求回收处置。料车采用篷布,路面扬尘采用洒水车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用隔声罩,减震器,低噪声机械,合适施工时间。 | ||
| 承诺:**** 马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马强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