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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件过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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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9-04 10: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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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等规定,现将过期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件予以公告(见附件),公告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公告期间,符合换证要求的相关业务经营****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申请换证;公告期满,仍未换证的,将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 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