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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31MA1X01EX0Y | 建设单位法人:李军 |
| 盖学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开发区金荷路369号 |
| 差别化涤纶短纤工艺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0-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822-C2822-涤纶纤维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开发区金荷路369号 |
| 经度:118.986944 纬度: 32.9858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27 |
| 淮金环许可发〔2024〕8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31MA1X01EX0Y001V |
| 2020-12-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 |
| 1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31MA1X01EX0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831MA1X01EX0Y | 验收监测单位:**华睿****公司 |
| ****0191MA1XF50Q7R | 竣工时间:2025-05-1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1?id=50805LO8VP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差别化涤纶短纤18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差别化涤纶短纤9万吨 |
| 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技改新增工艺在前纺车间内进行,其余生产工艺不变,因此本次只评价前纺工段相关工艺流程。 ①均化成膜 PET瓶片通过双螺杆挤出后在管道中混合后一起进入均化增粘系统,完成熔融增粘过程(此过程不添加辅料,废瓶片熔融后黏度为0.6-0.65,经均化增粘器调节黏度至0.65-0.7)。在均化增粘系统中,停留时间、反应温度、搅拌速率稳定,通过真空度和控制温度对最终黏度进行调整,熔体经过均化、成膜等过程,最终黏度得到提高、均化和稳定。均化后的熔体经过滤器输送至各个纺丝箱体。均化增粘系统主要包括立式均化增粘器、冷凝器、真空冷却过滤器和真空泵组,熔体进出口各设有黏度计。均化增粘反应的主要作用是调节黏度并均化,以稳定纺丝熔体的质量,提高纺丝可纺性。此工序会产生均化废气,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学纤维制造业》(HJ1102-2020),均化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其中的特征污染物为乙醛。 ②负压抽吸 均化增粘系统内反应的物料经过熔体出料泵(俗称齿轮泵)增压,经熔体过滤器(精过滤系统)过滤,熔体冷却器降低熔体温度(285-290℃降低到280-285℃),该过程会产生废渣。过滤网使用一段时间后将黏结熔体胶块,送至真空烧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再循环使用1个月左右进行更换,不再使用,更换处理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废过滤网。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学纤维制造业》(HJ1102-2020),煅烧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 熔体抽吸出料后进入纺丝工段。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技改新增工艺在前纺车间内进行,其余生产工艺不变,因此本次只评价前纺工段相关工艺流程。 ①均化成膜 PET瓶片通过双螺杆挤出后在管道中混合后一起进入均化增粘系统,完成熔融增粘过程(此过程不添加辅料,废瓶片熔融后黏度为0.6-0.65,经均化增粘器调节黏度至0.65-0.7)。在均化增粘系统中,停留时间、反应温度、搅拌速率稳定,通过真空度和控制温度对最终黏度进行调整,熔体经过均化、成膜等过程,最终黏度得到提高、均化和稳定。均化后的熔体经过滤器输送至各个纺丝箱体。均化增粘系统主要包括立式均化增粘器、冷凝器、真空冷却过滤器和真空泵组,熔体进出口各设有黏度计。均化增粘反应的主要作用是调节黏度并均化,以稳定纺丝熔体的质量,提高纺丝可纺性。此工序会产生均化废气,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学纤维制造业》(HJ1102-2020),均化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其中的特征污染物为乙醛。 ②负压抽吸 均化增粘系统内反应的物料经过熔体出料泵(俗称齿轮泵)增压,经熔体过滤器(精过滤系统)过滤,熔体冷却器降低熔体温度(285-290℃降低到280-285℃),该过程会产生废渣。过滤网使用一段时间后将黏结熔体胶块,送至真空烧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再循环使用1个月左右进行更换,不再使用,更换处理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废过滤网。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学纤维制造业》(HJ1102-2020),煅烧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 熔体抽吸出料后进入纺丝工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一期项目均化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30米高2#排气筒排放;煅烧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水喷淋+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24米高6#排气筒排放。各工序未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排放。2、废水:本项目职工在现有项目中调剂,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处理站采用“两级混凝反应+气浮”预处理工艺对热洗废水进行预处理,处理后废水与瓶片清洗废水、后纺生产废水、组件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初期雨水进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经“两级混凝反应+气浮+水解酸化+A/O+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瓶片生产线,部分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活污水达标****处理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中相关规定完善危废的处置。做好防盗,防渗,防漏设施。布设监控,张贴醒目标识牌,双人双锁保管。建设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并签订处置协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一期项目均化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30米高2#排气筒排放;煅烧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水喷淋+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24米高6#排气筒排放。各工序未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排放。2、废水:本项目职工在现有项目中调剂,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处理站采用“两级混凝反应+气浮”预处理工艺对热洗废水进行预处理,处理后废水与瓶片清洗废水、后纺生产废水、组件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初期雨水进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经“两级混凝反应+气浮+水解酸化+A/O+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瓶片生产线,部分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活污水达标****处理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中相关规定完善危废的处置。做好防盗,防渗,防漏设施。布设监控,张贴醒目标识牌,双人双锁保管。建设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并签订处置协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报告表》要求,本项目建成后需以瓶片生产车间、前纺车间1、前纺车间2、后纺车间1、后纺车间2、7#车间为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以泡料车间、****处理站、****处理站为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其包络线内无环境敏感点,今后不得规划**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各种污染事故,制定好各种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增强事故防范意识。加强厂区绿化,在厂界四周建设绿化隔离带,以减轻废气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完善和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照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落实厂区中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库等)的防渗措施,杜绝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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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41.77 | 0 | 0 | 0 | 0 | |
| 0 | 0 | 1.16 | 0 | 0 | 0 | 0 | |
| 0 | 0 | 0.1 | 0 | 0 | 0 | 0 | |
| 0 | 0 | 5.85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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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87 | 0.242 | 0 | 0 | 0.187 | 0.187 | / |
| 1 | “光催化+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30米高2#排气筒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已完成 | 监测2天,每天3次 | |
| 2 | 两级水喷淋+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24米高6#排气筒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已完成 | 监测2天,每天3次 |
| 1 | 采取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已完成 | 监测2天,每天昼间1次,夜间1次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委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1154号文)、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已落实,企业利用原有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并签订处置协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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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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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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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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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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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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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