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书
****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8月29****机关提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保障部令第19号)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决定:****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证编号为****;许可有效期限:自2025年9月2日至2028年9月1日止。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5年9月2日
(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