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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县企业员工技术水平,促进我县企业技术进步,根据《关于印发〈**省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3〕23号)、《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3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满足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于2025年8月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本县企业职工予以公示,任何对此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9月4日至9月10日
联系科室:****管理中心失业保****服务中心三楼人社窗口)
联系电话:057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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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