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新****排涝站重建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所属行业: 建筑业
项目预算: ¥460,778
项目地点: ****
评审开始时间: 2025-09-12 09:30
评审地点: **市**新区陈兴圩100号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153****7959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5-09-05 00: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5-09-12 00:0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以上资格,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返聘合同。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