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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程序与职责的通知
****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政府投资项目及资金的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府发〔2012〕17号)、****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府办发〔2012〕79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府办发〔2014〕88号)等文件精神,现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程序与评审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明确财政投资评审程序及时限
(一)送审资料审核。项目建设单位须按评审要求在财评系统提供评审资料,丰****中心****中心)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评审条件的项目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
(二)领导签批项目。财评中心依据项目情况对受理项目交由相关领导审签,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中介机构采购工作。依据****《关于规范中介机构采购的通知》(**财政发〔2025〕27号)进行中介机构的选取,加急项目2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项目11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组织项目评审。对于评审资料齐全、初审合格的项目,实行限时办结制度。****中心并制定评审计划,安排项目评审人员,按有关标准、定额、规定逐项进行评审,****中心形成评审意见并确定建设项目合理的工程造价。
(五)评审时限。依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府办发﹝2017﹞72号)评审项目实行实行限时办结制度。预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核送审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评审时限为8个工作日;送审金额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评审时限为12个工作日;送审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评审时限为15个工作日(因建设单位补充资料、回复质疑等时间不计入在内)。结算审计500万元以下的,审计时限为50个工作日;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审计时限为60个工作日;2000万元以上的,审计时限为90个工作日(因建设单位补充资料、回复质疑等时间不计入在内)。
(六)评审项目问题质疑和答复。中介机构对项目资料存在的问题提出质疑,财评中心通过财评系统将问题转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根据问题质疑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问题回复或者资料修改,并将相关资料在财评系统进行回复。
(七)现场踏勘。财评中心组织建设单位、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实地踏勘,时限1-3个工作日。
(八)协调对量。对于复杂项目或建设单位提出对量要求的项目,财评中心组织建设****财政局进行工程量核对。
(九)征求评审意见。财评中心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评审征求意见稿,项目建设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应对评审结论提出反馈意见。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财评中心将直接出具评审报告。若建设单位对项目提出异意,财评中心应于收到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对意见进行答复并反馈建设单位再次征求意见。
(十)审理会。对于结算项目送审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财评中心将组织业主单位、评审中介召开审理会,听取各方意见。
(十一)定案表与取证记录签字盖章。结算项目需要业主单位协调施工单位配合对工程结算定案表和取证记录签字盖章。
(十二)中介编制报告,完善档案资料。中介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评审报告编制,完成企业内部复核,整理完成档案资料。
(十三)出具评审报告。财评中心根据评审意见并综合项目建设单位反馈的意见,2个工作日内按出具评审报告。
二、明确评审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财政局: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指导评审工作;确定评审项目,****中心下达评审任务,提出评审的具体要求;****中心在评审工作中与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方面的关系;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并根据实际需要对评审结论进行复核;****中心结论,向建设单位出具评审批复。
****中心:依法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委托专业造价咨询机构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评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出评审报告;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
(三)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程序编制****财政局评审;提供投资评审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对评审中涉及需要核实或取证的问题、不得拒绝、隐匿或提供虚假资料;对出具的投资评审初步结论,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章回复意见,逾期不复,则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四)项目主管部门:及时通知项目建设单位****中心开展工作;涉及需项目主管部门配合提供资料的,应及****中心提供评审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评审意见中涉及项目主管部门的内容,签署书面反馈意见。
以上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评审规定,确保评审时效,对违反规定的按**府发〔2012〕17号、**府办发〔2012〕79号予以追究责任。
附件:1.**县财政投资评审预算项目评审时限要求
2.**县财政投资评审结算项目评审时限要求
3.**县财政投资评审决算项目评审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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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