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医院项目新设10kV变电所供电工程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学院****医院项目新设10kV变电所供电工程
二、招标编号:****
三、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18时00分
标书代写
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时30分
标书代写
现澄清为: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注:****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的规定,如投标人使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含五级)及其以上)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其资格审查视为合格。
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18时00分
标书代写
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时30分
标书代写
如招标文件与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市****建设局
地址:**市**区世茂西大道2829号
联系人:王先生、陈女士
电话:0451-****0869
招标人:****
地址:**市**区三辅街142号
联系人: 于先生
电话:0451-****308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松梅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 栋1-3层01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51-****5656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