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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商流通字〔2024〕710号)要求,为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有序开展,已于9月24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4年**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主体征集公告。
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区商务局初审,****监管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审核,****商贸有限公司、海勃****专营店等2家为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销售主体,**市****公司为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锂离子蓄电池回收主体,**市****公司为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铅酸蓄电池回收主体。
以上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10月31日至11月2日)。各单位、企业、组织或个人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商务局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210
通讯地址:****A座320室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