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说明
为解决凤吉路和瞻景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河上游段行泄通道建设工程2个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中未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问题,我局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组织编制了《**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方案(凤吉路和瞻景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河上游段行泄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规模落实使用方案》),现对《规模落实使用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二、公示内容
凤吉路和瞻景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涉及九佛街道重岗村、莲塘村,落实地块面积1.1452公顷。该落实地块范围内调整前规划用地用海为草地、园地、林地、耕地、陆地水域,调整后为城镇村道路用地。落实地块涉及耕地面积0.142公顷,将严格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原则,后续通过**区耕地储备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完全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河上游段行泄通道建设工程项目位于九佛街道枫下村,落实地块面积0.2576公顷。该落实地块范围内调整前规划用地用海为陆地水域,调整后为公用设施用地。
落实规模地块调整前后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详见附图。
三、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时间:30天,2025年9月2日至10月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市**区知识城人才大厦32楼谭先生收。邮政编码:510700,电子邮件请发至:zscgg@gdd.****.cn(3)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规模落实使用方案》公示”字样。
(三)反馈意见有效期:反馈意见有效期为公示最后一天24点,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四)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本人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如反馈意见时间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详见:《**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方案成果(凤吉路和瞻景一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河上游段行泄通道建设工程)》公示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