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9-04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2025年9月4日,我局受理并备案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材料,****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保护厅《关于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7〕34号)、《关于同意**新能源小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5号)、《关于同意******示范区**分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6 号)、《关于同意**南**产业集聚区**分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7 号)、《关于同意**新能源****园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79 号)、《关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135号)、****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环评集成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23]52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备案情况 |
| 1 | ****年回收与暂存1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项目 | **** | 长**南**产业集聚区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 | ****集团下属企业浙****公司位于长**南**产业集聚区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现有闲置仓库约260m2,配套建设1套酸雾处理设施,建设年回收与暂存1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收集、暂存废旧铅蓄电池,年周转能力为10万吨,暂存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回收的废旧铅蓄电池主要供给******公司作原料。本项目不涉及拆解和金属回收过程,除本项目涉及的铅蓄电池,不储存其他种类电池。 | 湖长环改备2025-45号 ****.pdf |
| 2 | ******公司技改项目 | ******公司 | 长**李家巷镇李家巷大道1298号 | 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拟选址于长**李家巷镇李家巷大道1298号,利用现有厂房4188平方米作为项目营运用房,新增喷砂机、喷粉流水线、混合机、激光雕刻机、自动化系统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原审批年产聚氨酯辊5000只、橡胶辊1万套、硅胶辊1万套的生产规模不变,另新增电子工程专用新型辊2000套。 | 湖长深改备2025-46号 ******公司.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