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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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毕业生:

****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赴**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在**市教****事务中心(北****管理中心)统一部署下,我校启动2025年**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毕业当年到**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签订的就业协议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2025届毕业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全免政策以及享受村官政策的毕业生除外。符合补报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可以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提出补报申请。

二、资助标准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行、****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本科生每生每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申请补报的毕业生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标准予以资助。

三、资助方式

应届毕业生,自通过资格审核后的第2年开始,在确认其在职在岗情况后,按照资助资金总额33%、33%、34%的比例分3年获得资助。往届毕业生,自通过资格审核后的第2年开始,在确认其在职在岗情况后,根据已毕业年限及在岗年限对应资助资金总额的比例获得资助。

四、申请说明

**市边远山区的区域范围、基层单位等要求,详见《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附件1)。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截至日期

请各培养单位尽快组织学生申报,于2025年9月12日前将全部申****大学生处。

(二)提交材料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1份,纸质版;
《就业协议》复印件1份,纸质版;
往届毕业生需提交《补报说明》1份,纸质版,手写签字。《补报说明》中需注明毕业时间、基层单位入职时间、基层单位工作时长、实际工作地点、毕业当年未按时申报原因、有无申报其他学费补偿等情况。

4.《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1份,电子版。

申报学生将上述1~3项材料提交至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审查、汇总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填写《汇总表》,然后将所有纸质****大学生处,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xsjz@ucas.****.cn

邮寄地址:****大学办公楼101,张老师,010-****6154。

****中心毕业生请将材料于9月10日前交到教育处审核盖章,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9161,《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ingzhou@rcees.****.cn

六、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重视并有效宣传**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知晓政策,按时完成申报;

2.申请毕业生填报要认真负责,请各单位予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真实、规范;

3.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




教育处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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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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