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海河医院双奇保肺颗粒制作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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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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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
2.采购项目名称:****双奇保肺颗粒制作服务项目

二、 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双奇保肺颗粒制作服务,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服务只能从唯一供货商处采购的,或者需要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连续性的要求,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按照《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配置制剂“双奇保肺颗粒制作服务”,进行采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于2025年5月26日对本项目进行公示,报名期间有且仅有****一家参与报名,公示期满后,发布一期更正公告,**报名期五个工作日,经过充分的公示,依然没有其他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为满足我院患者的用药治疗需要,故此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代理商)名称:****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市**区杨村镇机场道10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配置制剂“双奇保肺颗粒制作服务”,进行采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于2025年5月26日对本项目进行公示,报名期间有且仅有****一家参与报名,公示期满后,发布一期更正公告,**报名期五个工作日,经过充分的公示,依然没有其他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为满足我院患者的用药治疗需要,故此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孙媛

****医院

付玉民

****医院

王莉元

****大学****医院


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9月3日
2.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9月9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市**区双港镇津沽路890号

2)联系人:张老师
3)联系电话:022-****009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市**区睦南道109号
2)联系人:杨慧杰、刘芯彤、董婉茹
3)联系电话:022-****9722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2025年9月3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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