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三角街大型T杆广告位使用权出让
招 标 公 告
**县三角街大型T杆广告位使用权出让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概况:本项目****中心花坛一块三面立柱大型T杆户外广告牌位置,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次标的物租金须由竞标人按年报价(即人民币 元/年)。竟价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现场勘察了解标的物位置及面积等情况。
二、报名条件:(1)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2)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意参与者请持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验)及相应的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三、投标时间、地点:2025年9月18日下午14时30****服务中心新大楼九层(**县浔中镇东**5号)
四、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600元。
五、投标方式: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竞标底价为6.6万元/年,以最高标价为该标的物的租赁费。当最高标价相同时,由同标价的竞价者再次进行报价确认成交者,再次报价不得低子上次报价。经3次竞价难予确定成交者时,采用抽签形式确认成交人。
六、标的踏勘:本次投标标的向社会公开展示,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下午5时止,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下午5时,须以转账形式汇入,不得以现金缴交。标书代写
七、使用期限: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年,租金固定不变。因县政府政策发生变化需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改造),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物,但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
八、租赁用途:须合法经营,用于广发布(含商业、自身、公益广告等)不得用于其他经营用途,发布的广告内容合法,且须经招租人确认。
九、保证金账户及联系方式:
户名:****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号:1358 0101 0400 33635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注:携带转账凭证向招标代理登记报名,****银行缴款人姓名一致方取得竞价资格,否则无权参加投标,逾期不予报名。
联系电话:139****3319小苏
报名地址: **县龙浔镇瓷都大道730号4单元201室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5年9月4日
招 投 标 须 知
一、**县三角街大型T杆广告位使用权出让,本项目****中心花坛一块三面立柱大型T杆户外广告牌位置,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资格: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9月18日14时30分(投标人须于上述截止时间前递交完整密封并由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报价函,逾期递交或未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将被拒收。标书代写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下午5时。标书代写
五、报名手续:有意参与者请持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验)及相应的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资料费1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地点:********公司【地址:**县龙浔镇瓷都大道730号4单元201室】。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转账的方式(拒绝现金缴存)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陆佰元整(¥6600.00)(账户名称:****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行:****银行**县支行,账号:1358 0101 0400 33635),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交款人必须与竞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用于**县三角街大型T杆广告位使用权出让的保证金”****银行录入汇款凭证),汇达****银行对账时间为准,迟于2025年 月 日下午5时的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取得投标权。凭银行转账凭证在递交报价函一并提交核验。
八、标的物概况:本项目****中心花坛一块三面立柱大型T杆户外广告牌位置,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次标的物租金须由竞标人按年报价(即人民币 元/年)。竟价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现场勘察了解标的物位置及面积等情况。
九、租赁用途:须合法经营,用于广告发布(含商业、自身、公益广告等)不得用于其他经营用途,发布的广告内容合法,且须经招租人确认。
十、承包期限: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年,租金固定不变。因县政府政策发生变化需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改造),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物,但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
十一、投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九楼)。
十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该投标人不具备竞价资格
(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
(2)未对《报价函》进行密封的;
(3)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报价函》的;
(4)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公布的单价的;
(5)提交的《报价函》未经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的;
十三、投标方式: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竞标底价为6.6万元/年,以最高标价为该标的物的租赁费。当最高标价相同时,由同标价的竞价者再次进行报价确认成交者,再次报价不得低子上次报价。经3次竞价难予确定成交者时,采用抽签形式确认成交人。
十四、招投标规则:投标者投标时应写明投标价金额、投标人名称和时间。投标价金额大小写应一致,不符者以大写为准。字迹不清、涂改、未写明投标价金额、姓名、投标价低于标底价金额、投标书放空未填写、投标时间中途离开投标现场和在约定的时间内不提交标书者、投标人名称不一致者,均属无效标,投无效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单个标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及截止投标时间到达现场不足3人,那流标处理。
十五、中标者须在中标后十天内携带有关证件****执法局办公室签订《租赁合同书》,否则视同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逾期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六、中标者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十七、履约保证金:成交后,成交者需缴纳一年的成交总价的10%作为履约金,租赁期满时(无违约)广告牌完好无损交付招租人时无息退回。
十八、中标后不得转租、转让或转借,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十九、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自签订合同日起,60天内须缴纳付清一年使用权出让金。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1日收取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缴纳违约金。超过30天未缴纳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承租人的租赁权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二十、本项目代理费3000元,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二十一、成交人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守法经营。
二十二、成交人经营项目应服从市场监督部门的有关管理。
二十三、本投标须知未尽注意事项,另见拟签订的《租赁合同书》。
二十四、本须知及《租赁合同书》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招标人:****
代理单位:****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