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2025年防沙治沙攻坚战大青山南坡绿化提质增效项目一标段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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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025年防沙治沙攻坚战大青**坡绿化提质增效项目一标段复评结果公示

**市**区2025年防沙治沙攻坚战大青**坡绿化提质增效项目一标段于2025年7月30日上午09:30****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评审工作于下午15:53分结束.

****被否决投标,****招标办法第7页 1.4.1条1.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主体包****公司没有提供资质登记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根据包****公司联合体协议书,包****公司负责施工与实施的总体管理工作,******集团****公司负责特定工程的施工任务。招标文件中并未对负责管理工作要求任何资质,******集团****公司负责施工任务,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应因此否决投标人。

招标人按照《**自治区本级工程律设项目评标结果复评管理暂行办法》(内工资发(2024)17号)向行政监督****草原局提出复评申请,监督部门出具了同意复评的书面意见。本项目于2025年08月06日完成复评工作。现将复评结果公示如下:

一、原评标结果: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项目流标

二、复评结果:

第一名:****

第二名:**市禹龙水利水电****公司

第三名:**新禹水利****公司

监督单位:****草原局

招标人:****

联系人:丁海军

电话:0472-****01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047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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