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区宣酒大道66****中心A座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安****开发区宝城路299号 | |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工业园排水管网完善提升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3日9时00分 |
| 公示顺序按中标候选人名称的笔划顺序由少到多排序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牵头人)、国兴****公司(成员单位) |
| 地址:**省**市**区**镇先村村小畈组(牵头人)、**省贵**区贵安综合保税区黔中大道电商科创园1楼(成员单位) | |
| 投标报价:****8079.8元(其中施工费用****8079.8元,设计费固定价60.00万元) | |
| 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含图审)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杨天培(施工)、赵亮(设计) |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证书编号:皖234****06410(施工)、CS202****1076(设计)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牵头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 |
| 地址:**省**市**区孙埠镇**北路(牵头人)、**省**市**区**南路363号(成员单位) | |
| 投标报价:****3175.7元(其中施工费用****3175.7元,设计费固定价60.00万元) | |
| 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含图审)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徐前飞(施工)、傅前君(设计) |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证书编号:皖234****25057(施工)、CS201****0170(设计)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牵头人)、****公司(成员单位) |
| 地址:**省**市**区周王镇井边村井一组(牵头人)、**省**市**区**路100号1号楼1单元9层902号(成员单位) | |
| 投标报价:****9525.03元(其中施工费用****9525.03元,设计费固定价60.00万元) | |
| 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含图审)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何阿慧(施工)、高利锋(设计) |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证书编号:皖234****19977(施工)、CS202****1251(设计)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宛旭****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单位因不符合投标人须知 1.4.1(5)附录五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4.2 条主要资格评审条件规定,主要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单位因不符合投标人须知 1.4.1(5)附录五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和**省住建厅建市函(2024)137 号规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4.2 条主要资格评审条件规定,主要资格评审不通过。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8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孙工(招标人)、赵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523(招标人)、0563-****011(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