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G210**县月河梁隧道及引线工程、**县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佐龙镇至孟石岭镇段)、汉****煤矿项目(重新报批)、****煤矿改造提升项目和**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化工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16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5—****067 0915—****215 (传真)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编:725000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 理 日 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参与说明 |
| 1 | G210**县月河梁隧道及引线工程 | **市**县 | ****运输局 | **市****公司 | 2025年9月3日 | 报告书 | |
| 2 | **县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佐龙镇至孟石岭镇段) | **市**县 | ******分局 | **市****公司 | 2025年9月3日 | 报告书 | |
| 3 | 汉****煤矿项目 | **市**区 | 安****公司****煤矿分公司 | **市****公司 | 2025年9月3日 | 报告书 | |
| 4 | ****煤矿改造提升项目 | **市**县 | ****煤矿 | **市****公司 | 2025年9月3日 | 报告书 | |
| 5 | **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化工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市高新区 | **高新区新型材****办公室 | **市****公司 | 2025年9月3日 | 报告书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